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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行业即将出台的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22


        2017年建筑行业出台的政策可谓是一项接一项,资质标准的简化、取消,多项职业资格认定的取消,保证金/建造师/资质管理/营改增/招投标/建造师规定管理意见稿的发布等等。

        随着2018年的到来,中国建筑行业的改革肯定会不断深化,2018年还有哪些重磅政策可能会出台呢?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修订


         2017年影响最大的一个文件就是226号文,226号文在人员、业绩等指标上对施工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但是,目前执行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还是2007年制定的,整整十年都没有进行过改动。

        其实,在这十年里也出过两次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修订意见稿,但最后都无疾而终。而随着工程总承包的推进,2018年很有可能会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做大动作。当然,修订之前建设主管部门肯定会充分收集各大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具体条款也会进行具体的探讨。

       有一点可以明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修订势在必行。


新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7年7月份,已经发布过新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但最终却没有颁发相关的正式文件。

       任何文件的下发都是需要过渡期的,特别是新建造师管理规定中提到了一项大动作,那就是取消执业印章改为电子章,这个很需要时间让企业和人才去适应。

        小编相信,新建造师管理规定的正式文件在2018年肯定会下发。


全国社保联网


      社保联网的根本是为了实现“人证合一”,现在很多省已经实现了省内联网。全国性的社保联网是肯定会推进的,至于实现速度和具体的时间点还要看相关部门的推动力度。

       社保联网后,有两份社保的挂证人员就很麻烦了。总之,2018年全国社保联网到底能不能真正出台,还是要看主管部门了。

        以上政策如果2018年一旦出台,肯定会对证书挂靠造成影响,希望企业和人才们也尽早做好准备,以免受到较大影响。


推进四库一平台建设


       确保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针对企业业绩库、诚信库方面将会有新的调整。


建筑资质的取消与合并!


        2017年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几十项资质、设计一体化资、园林绿化资质。

       招标代理资质即将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毋容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

       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2018将根治欠薪!


        2017年查处欠薪案14.3万件,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50.1亿元,涉及劳动者308.7万名,据悉,针对个别地方欠薪有所抬头的问题,还将组织专项督查,加大对欠薪案件的监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各方努力,使农民工能够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2018年新《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将出台。

取消 / 降低:

1、取消对“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和纳税金额的要求。

2、取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人数、专业技术人员等考核指标。

3、取消对企业工法/专利、获得奖项或主编标准、企业内部信息化的指标考核。

4、修订承包范围,取消了对可互认资质承接工程范围的规定,取消了“限承担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定。

5、针对建筑工程,取消对“层数”、“建筑面积”、“单项建安合同额”的考核。

增加:

1、对年营业收入的考核,近3年均在50亿元以上。

2、信用考核。(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申报公路/港航/铁路资质的企业,另有信用考核。)

3、“建筑工程”的业绩考核,增加对工程总承包、装配式的要求。

提高:

1、企业净资产提高到6亿元;授信额度提高到10亿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由营业收入的0.5%提高到0.8%以上。

3、业绩考核指标,难度增加。


2018资质改革方向


         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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