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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3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 随机抽取受检造价咨询企业。于2021720日至20211031日,通过自查阶段、检查阶段、整改总结阶段进行检查。检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市造价站将检查结果报送给住房城乡建设厅后,由省厅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这是继国务院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实行的重要举措。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对于从事造价行业的个人应该更加注重个人资质和能力的匹配,企业对管理和技术人才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只有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才能走的更远。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原文如下: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造价〔2021177号)、《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2021年度)>的通知》(成双联办〔202110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受检造价咨询企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不低于我省造价咨询企业总数5%的原则,统一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 随机抽取分配。2021年度我市受检企业37家(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2.造价咨询业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或承诺的造价专业人员完成;

        3.企业是否具有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

        1.企业是否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挂证”人员情况。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

        1.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

        2.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实施了二级复(审)核;

        3.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

        4.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执业质量情况;

        5.项目是否有回访记录,是否总结咨询业务的优缺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法。  

三、检查时间及程序

(一)自查阶段(2021720日至2021731日)

        受检企业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市场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等进行自查自纠,并准备以下材料于2021731日前报送至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监督服务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312室。

        1.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填写《2020年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详见附件5)。

(二)检查阶段(202181日至2021915日)

        1.市造价站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受检企业;

        2.市造价站按照企业上报的《2020年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每家单位随机抽取32020年度分别由不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的项目成果文件,按《市场行为检查表》(详见附件2)、《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执业质量检查表》(详见附件4)要求进行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1916日至20211031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造价咨询企业责令整改,并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检查情况书面总结及检查汇总表。

四、检查结果应用

(一)市场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及执业质量整改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执业行为及执业质量整改不合格的造价从业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市造价站将检查汇总表报送给住房城乡建设厅后,由省厅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除《2021年度受检企业名单》(附件1)中受检企业应按本通知填报相关资料和配合核查外,其余在蓉执业造价咨询企业无需向市造价站报送资料。

(二)受检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材料,签字、盖章等手续必须完整,并存档备查。

(三)受检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接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检查场所配合检查。

检查地点: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监督服务站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3310会议室

联系人和电话:刘为,028-86638412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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